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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保扶贫小贷“户借、户用、户还”

    • 分类:业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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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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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要描述】“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日前,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扶贫小额贷款用途作了进一步明确。

    如何确保扶贫小贷“户借、户用、户还”

    【概要描述】“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日前,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扶贫小额贷款用途作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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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日前,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扶贫小额贷款用途作了进一步明确。

      为何《通知》特别强调扶贫小额信贷,必须“户借、户用、户还”?

      一方面,扶贫小额信贷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而给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目的是为了增强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进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既然政策着力点在“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必须“户借、户用、户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这里,《通知》特别指出,扶贫小额贷款要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允许被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在实践中,确实有贫困户不清楚扶贫小额贷款用途,以为拿到手的贷款就是自家的周转资金,可以随便用到非生产性支出上。政策严禁这样做,是担心扶贫小贷用到非生产性支出上,将来贫困户没有还款来源,不仅扶贫小贷不良率会上升,贫困户贫穷状况也无法得到改变。

      另一方面,扶贫小额信贷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还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有的地方将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这样做,扶贫小贷不仅未能润泽贫困户,反而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生产经营企业大快朵颐的“美餐”。这将扰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影响贫困户脱贫致富目标的实现。

      二是有的贫困户自愿参与生产经营,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上。

      如何才能确保扶贫小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

      首先,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从扶贫小贷的存量和增量两个维度入手,既要分类处置存量问题,也要管住“挪用之手”,规范增量,确保贫困户的信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就存量而言,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类扶贫小额信贷,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分类处置。要重点挂牌跟踪监测贷款量大、涉及户数较多的实际用款企业或其他组织。对于有一定产业基础、有良好社会责任担当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实际使用的扶贫小额信贷,经办银行要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跟踪,科学评估,到期收回贷款或转为产业扶贫贷款。对于贫困户不知情、不享受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或贫困户只享受利息、分红而不参与生产劳动的情况,地方政府和经办银行要切实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而对于已出现风险或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经办银行要及时收回贷款,防止风险向贫困户转移,各级扶贫办、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予以支持和协助。

      就增量而言,禁止继续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其次 ,从事扶贫小贷发放的涉农金融机构,要以“绣花精神”精准投放扶贫小贷,既要确保“户借、户用、户还”,也要确保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

      扶贫小贷的发放是件辛苦事,不仅面对的贫困户分散,而且如何跟踪贷款使用也难有良策。要让扶贫小贷精准投放给贫困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相关金融机构需要发扬“绣花精神”,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去建档立卡并了解符合条件贫困户真实的贷款意愿;贷款发放后,要看项目、跟进展、看收入,看脱贫致富效果。在建档立卡时把工作做细,在扶贫小贷发放后做好跟踪调查。唯有全程跟进,才能防止扶贫小贷“跑冒滴漏”。

      扶贫小贷在使用中之所以会出现问题,与少数金融机构缺乏耐心、急于求成,希望扶贫小贷发放和管理简单化有关。追求“快投放、快结果”,也就因此出现扶贫小贷有的跑到政府融资平台或生产经营企业处的情况,有的以所谓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追根溯源,还是少数金融机构作风不扎实,做事不精细,责任感缺失所致。

      最后,要加强监管,对滥用或挪用扶贫小贷的行为严肃问责、处理。

           扶贫小贷的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的目的和意义,不仅仅是要把钱“户借、户用、户还”,还要让钱用到生产上,产生脱贫致富的效果,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正因为使命非凡,所以加强对扶贫小贷的监督管理,严肃问责,严肃处理,才显得非常必要。此次《通知》的发布,就是针对前段时间扶贫小贷管理上出现问题的纠偏,也相信《通知》出台后,扶贫小贷会在规范发展的道路上,通过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挥更好更大的脱贫攻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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